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不可以可以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不可以可以。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二、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四、试用有时限有工资虽然在试用期难免如履薄冰,毕业生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就是关于“应届生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不可以?”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上述信息中可以得出,劳动合同签几年是与实习期挂钩的,并且,企业不准在实习期间辞退员工,这也保障了应届毕业生的权益,同时,也保证了每个毕业生都可以找到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欺骗女友卖淫罪判几年?
      欺骗女友卖淫罪判几年?欺骗女友卖淫属于组织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病假超过几天就取消年假
      病假超过几天就取消年假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具......


·物业费由承租人还是出租人来承担?
      物业费由承租人还是出租人来承担?一、物业费由承租人还是出租人来承担?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情形有哪些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情形有哪些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借名贷款的具体审查流程是什么?
      借名贷款的具体审查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提到贷款,想必您都不陌生。而且在购房的时候,您也有可能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房,所以贷款在生活中......


·法院拉黑不能超过几年
      法院列入黑名单,实质就是法院发出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的解除,须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人民法院应当在通知......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2、主体资格证明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医院及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违反医疗安全操作规定,故意或过失的造成他人伤害罪。因此过度医疗侵权通常为医院的过错,应由医......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在我们进行辞职的时候,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进行缴纳违约金,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存在疑惑。那么,辞职要交......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