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法典171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171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一、民法典171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所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拘束力,被代理人和相对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承受合同所生之权利、义务及责任,此点自不待言。而在相对人行使撤回权,撤回其向无权代理人所为之意思表示时,合同自因欠缺一方意思表示而归于不存在。在此两种情况下,均不存在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承担责任问题。而在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无论相对人行使催告权或不行使催告权-使合同归于无效情况下,依《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人应承担责任。此种责任包括对被代理人的责任和对相对人的责任。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责任很可能成为一种侵权责任,如伪称代理人,侵犯他人姓名权或名称权,以及商业信誉等。
  
  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代理关系的建立,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双方意思表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代理事项合法等。根据民法典171条规定,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在被终止资格后继续行使代理权,其做出的决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且,因此造成的损失,要给被代理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股东只负有出资义务,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


·信用卡诈骗罪举报怎么做?
      信用卡诈骗,顾名思义就涉及到信用卡的内容,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所以对于信用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不法分子就利用这样的优势来进行诈骗......


·强制执行精神病监护人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执行精神病监护人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强制执行精神病监护人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


·激情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其实激情杀人也算故意杀人,只是由于情绪上的影响,和预先预谋的杀人不同,罪犯没有长时间的预谋如何犯罪,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标,也没有罪恶的杀......


·合同毁约邮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合同毁约邮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合同毁约邮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1、起诉。起诉......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赔偿改判无罪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改判无罪案件的标准是什么?一、国家赔偿改判无罪案件的标准是什么?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若劳动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是......


·挪用公款罪未遂量刑都包括哪些要素?
      如果作为我们公民来讲,挪用的公款,作为当事人,可能会得到一定的量刑,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于挪用公款罪相关的量刑标准都有哪些要素?根据国家的......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工伤鉴定证在工伤赔偿的过程当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进行赔偿的最准确的证据资料。然而由于保管不善,在一些工伤赔偿事件中会出现工伤鉴定证丢失的状......


·一、交通事故擦伤误工费可以要吗?
      一、交通事故擦伤误工费可以要吗?只要造成受害受伤而不能工作的,就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擦伤的,造成受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