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国家新政策18岁结婚是否可以?

国家新政策18岁结婚是否可以?十八岁不可以结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二、结婚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国家现在对家庭婚姻方面适用的法律中仍然是将结婚的年龄设定在了22和20这个基准上,对于18岁结婚的行为国家依旧保持不认可的态度,当然,我们认为社会的进步必然会改变国家对婚姻年龄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


·单位犯罪的自首如何认定?
      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


·现在高空坠物能否走车损险?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也是我们的一大问题,关于保险公司与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一直是难以确定的问题,虽然说在法律规定上是划分了责任的但是在现实......


·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单位会赔偿吗?
      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单位会赔偿吗一、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单位会赔偿吗如果工人认定不是工伤的话,单位一般只是赔偿一部分,不会按照人身保险去赔偿......


·离婚后如何争得孩子抚养权?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即使双方反目成仇,也不会不管自己的子女,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又无法进行协商的就得经过法院来判决,而法院对于一方符合......


·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而且是房屋价值越高、面积越大,那此时交纳的税费数额就会越多。因此,实践中,有的人为了避......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当自己的权益或者身体遭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如果采取一些正当的防卫措施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可能大多数的人在情急之下做出的事情也是超过了正当防......


·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一般会有多名股东,按照规定,股东并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在一些公司内部,股东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只是并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一、公司减资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2、企业减资......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