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
在判断一个单位是否承担对员工的相关方面有负责的义务就需要通过认定二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维系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就是在正式工作之前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就是劳动关系的存在的期限。那么,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
一、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因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即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在它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即将到来的时候并没有和员工续签的意向就意味着该合同即将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并且直接导致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消灭,因此就不需要再作出其他行为来宣告二者关系的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姻法子女抚养费范本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颁布了新的婚姻法,新的婚姻法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一些原因而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子女的抚养......
·批捕以后能否取保候审?
一、批捕以后能否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虽然批捕,但未判决处理都是可以取保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公司法人章财务章丢失可以补办吗?
公司法人章财务章丢失可以补办吗?可以,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
·临时工工伤赔偿规定有哪些
临时工工伤赔偿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为哪个机关?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为哪个机关?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会再次归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
·一、没有驾驶证开车处罚是什么?
一、没有驾驶证开车处罚是什么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
·如果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出轨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
·书记员在开庭前准备流程是怎么样的?
书记员在开庭前准备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书记员在开庭前准备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送达与接收当事人庭前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并及时如数......
·行政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行政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一、行政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
·我想知道民事调解书可以变更吗?
关于民事调解书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有规定,它规定如果要申请再审,那么就应该满足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以及内容调解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