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6.nj64.com 姜春律师
河南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什么人具备补缴条件?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定为烟台市企业职工与企业存续劳动关系期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法院判决(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以及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要求具有河南市户籍,曾在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个体工商户补缴,要求具有河南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本人(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二)、补缴有无年限?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最多15年。个人身份补缴的,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自2011年6月30日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最多15年,自办理补缴时间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所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间均不得早于1998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还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有过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经历的,补缴时间还不得早于其本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最早工作时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不再按照通知办理补缴。(三)、可补缴哪些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以补缴通知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照河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各个险种起始缴费时间予以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规定执行。补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作为累计缴费年限。除对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发补缴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外,补缴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均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申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加收利息,2011年7月1日以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会保险法》施行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均以补缴时河南市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统一认定为0.6。综上所述,河南社保补缴新政策规定的也非常的明确,如果是个人要补交养老保险的话,应该注意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是没办法再补交的,而且还需要具有河南是当地的户籍,在河南也是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的社会保险,个人补交社会保险跟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收费基数也是有差别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中国对逃税罪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逃税罪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怎么解除?
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怎么解除?取消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
·注销公司能不能不交印花税吗?
注销公司能不能不交印花税吗?一、公司注销要印花税吗需要交印花税。以下是公司注销所需缴纳的税种:1、房屋租赁税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税是公......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包括什么?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包括什么(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为征收造成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业停产补偿。二、......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
·再婚后一人死亡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再婚后一人死亡财产继承怎么分配?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分公司能否用总公司的资质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资质签合同,不过需要总公司先对分公司进行授权。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流,如果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所有的......
·民事立案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立案规定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一、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首先看清楚原土地权属。如果是出让土地,按转让收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
·一、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