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私人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购买凶宅能否申请退房
  
  (1)从卖房者的角度来看,卖房者因为其房屋成了凶宅,想将其转手,以便获取资金或者重新购置住宅。但是又担心无法脱手或价格受损。很多人都会选择对中介或者购房者隐瞒实情。众所周知,退房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或者有约定,其中法定理由包括欺诈或房屋有瑕疵等。而卖房者隐瞒凶宅是否属于房屋有瑕疵呢?有人认为,住宅存在瑕疵法律意义应该主要指物质层面上的质量问题,而人们对于凶宅的恐惧感只存在于精神层面,所以不属于房屋瑕疵。但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司法判决的支持。法院认为,卖房者应该尊重习俗,这是一种无害习俗,基于人们的心理,是本能和权利。因此,如果卖房者故意隐瞒凶宅的情况,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当然,结果可能是判决退房或者是判决经济补偿,看实际情况而定。
  (2)从买房人的角度分析,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要查看住宅本身的情况外,也最好向左邻右舍打探一下房屋中是否发生过不幸事件。同时,为了妥善起见,也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信息披露条款,比如:卖房人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买房人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如果买房人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卖房人未曾予以书面披露,买房人可以约定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减价金等条款。这样的约定可以督促卖房人认真考虑隐瞒不幸事件的风险,也可以让买房人在发生纠纷时处于有利的地地位。购买二手房的,肯定是需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而在当事人签字之后,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不是一定就会生效的,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而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此时,建议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


·农村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农村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农村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根据民法规定是三年的时间。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为债权及其救济权,既然土地承包经营权具......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只有一套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只有一套房子法院能执行吗?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


·判缓刑不交罚金吗,被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在被判缓刑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的暂时不予执行原判刑罚,但此时如果同时还判了罚金刑的话,那么判缓刑不交罚金吗?现实中,很多人都不太搞......


·购房后发现五证不全可以退房吗?
      购房后发现五证不全可以退房吗五证不全当然可以退房,没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以及楼盘的五证手续不齐全,说明该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不知情的债务认定为一方债务,可以拒绝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


·民法总则规定捐助人有权查询捐款去向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捐助人有权查询捐款去向的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捐助人有权查询捐款去向......


·刑事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工伤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2、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