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雇凶杀人怎么判刑?

生活中人与人的矛盾不断,一些人因为矛盾纠纷便起了杀人的心思。有些人怕杀人之后会受到法律的严重惩罚,便想出了雇凶杀人的歪主意。这样既能避免亲自动手,又能够除掉自己的憎恨之人。那么,这种雇凶杀人的举动是否会像这些人想的那样,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如果雇凶杀人怎么判刑雇凶把人杀死了,犯故意杀人罪。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对受害人赔偿等情况,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者如何维权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所以,雇凶杀人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来看,甚至比亲手杀人更加有社会危害。如果问雇凶杀人怎么判刑,它的判刑标准,是参考故意杀人来考量的。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所以,雇凶杀人罪也是故意杀人的一种,虽然本人没有参与到杀人的过程当中,却有着主观的故意。以此来看,雇凶杀人的判刑标准是非常重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检察院退侦2次后怎么处理?
      检察院退侦2次后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使用证标是长期吗?
      土地使用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它是由土地使用者来申请来的,土地使用证是对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所有权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凭证。但是人们常常忽略的一点......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无需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


·在我国患者如何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尽管患者在医院应该积极的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但是现在的患者就算是对一些非常专业的医疗知识不太了解,但这个过程当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是直接反映在患......


·警察执法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警察执法办案流程是怎样的?警察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在普通民众心中是正义的化身,肩负着维护人民和谐稳定生活的重任。我国对......


·盗窃罪新刑法规定有哪些?
      盗窃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些单位也会采取适当措施提醒群众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由于盗窃罪是一种会危及到他人财产的行为,若不加以......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


·一、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一、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何解除?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


·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都是因为当事人具备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办法将其关押在监狱当中,所以就只能通过监外执行这种方式对当事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