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

对于不动产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权属登记之后,才能认为是属于你的。同样当你要改变房产所有人时,需要就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那到底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按照规定,如果发生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二、要是因为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1、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2、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4、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5、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8、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9、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三、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就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必须要符合上文中介绍的情形,否则的话有关部门也是不会进行变更登记的。同时需要注意,在上述五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由于不动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在实践中也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建议可以咨询三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中的拒执罪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根据法院的判决履行附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当往往有些人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违背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这一违......


·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工程的建设历经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在最后成型后竣工投入使用
      工程的建设历经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在最后成型后竣工投入使用,但是在实际销售建筑之前都是需要进行质量上的检测和验收才会被社会公众所认可,但是很多人......


·保险从业人员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渗透到了不少行业,也不少人参与到了非法集资中来,保险行业也有人参与到其中来,保险从业人员非法集资给所涉及的众多人群带来的影响是不小......


·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若房屋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我们称之为个人房屋,但要是多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属于共有房屋。就共有房屋来看,实践中也是可以进行买......


·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明确的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毕竟此时男女要解除了婚姻关系,日后自然就是分开生活的,而孩子只有......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1、河南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是为车辆够买了商业险的驾驶员逃逸,保险公司若是不仅对投保人说明了免......


·关于怎么举报铁路工程质量的法律
      关于怎么举报铁路工程质量的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需求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铁路不断被铺设建成,而随着数量的增加,质量问题也不断增长。这些铁路......


·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遗嘱有多种形式,立嘱人由于种种原因是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形式的,这种代书遗嘱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才有效。下面,的我......


·一、非法姘居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姘居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姘居与重婚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性质不同。非法姘居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而重婚......


·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2023是什么?
      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2018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饮酒驾驶:饮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