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很大,这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公路的修建会占用到一些农村土地,比如耕地、农田和果园等。有些土地上还种植农作物,被征用后必须要平地,这样农民的经济发生了损失。那么,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一、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地在具体执行中,要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同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工作,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次调整遵循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水平,调幅适中、横向平衡、程序合法和平稳过渡等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调整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30%,原补偿标准低者调整幅度适当就高,原补偿标准高者调整幅度适当就低等原则把握,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使调整结果趋于平衡和合理。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调整后,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增幅均为23.09%。二、村民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怎么办?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标准各省市都会制订,经济发达地区会高一些。在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中,水田征地补偿是36000元每亩,而未利用的土地比较便宜,每亩地仅为7200元。在这个基础上,江西各市县可以在30%的幅度内进行调整。在发布征地补偿公告后,原则上会在3个月内发放到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规定的离婚有几种方式
      我国规定的离婚有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非法传销罪没有量刑能保释吗?
      非法传销罪没有量刑能保释吗?非法传销罪没有量刑能保释,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


·一、父母的财产珠宝俩兄弟怎样分配?
      一、父母的财产珠宝俩兄弟怎样分配?父母的财产珠宝,有遗嘱的根据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由兄弟之间协商分配,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解决。如果不存在遗嘱的......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


·劳动仲裁裁决什么时候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什么时候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


·环保行政拘留期限是多久?
      环保行政拘留期限是多久?环保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是在10日以内,最多不超过15日。《环保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违法事实确凿、情节......


·民法典第137条的解读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
      民法典第137条的解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137条是意思表示的相关内容,因此很多人对于这条法规会表示不理解,下面是我们给您收......


·民事诉讼反诉庭审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反诉庭审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反诉的程序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嘱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嘱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关于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