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的预防措施
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法:
@不具备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却与对方以平等主体签订经济合同,最常见的是不具备法人资格却以法人资签约,发生经济纠纷后,订立合同者不出面,却以另一位所谓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出面周旋,装聋作哑,拖延敷衍。
@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与对方签订大额合同,套取资金和物资。
@“皮包公司”和“作坊企业”夸大字号,欺骗对方。如有的企业只是一个小作坊,却挂靠知名企业或行政机关,给人造成假象,引透对方签订大额合同。
@设置语言陷阱,让对方有口难言。在合同条款的语言表述上,有的故意留下歧义,在签约时作一种解释,在履行时又作另一种解释,让对方打不得官司告不得状。如“货到后付款”就没有付款的时间下限;验收合格后付款,就没有限制验收的期限、程序、验收机关、验收标准,语义很含糊。再如分期供货合同中的“货收机关、验收合格后付款“,就没有限制验收的期限、程序、验收机关、验收标准,语义很含糊。再如分期供货合同中的”货到全付款“是货到全付款”是货到全了了才付款,还是货一到就全部付款,还是多少货付多少款,就有不同解释。
@故意设优惠条款,引诱对方自投罗网。有的合同一方提出的条件很透人,让对方觉得有大利可图,于是在其他方面放松戒备,上当受骗。
@采取突然变更合同条款的方式,让对方措手不及;或订立明知对方不能履行的合同,以获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有的合同一方在在立合同时,先投立可以变更的条款,然后在估计对方不能随之变更时突然提出变更关键条款,使对方进退两难。有的明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便加大违约或赔偿责任。待对方签约后,索取大额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预防措施
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能因为此就不进行经济活动,更不能因此也以欺诈手段对付欺诈行为,对此应当有一下正确的态度,才能预防欺诈行为。在发现经营风险之后,也能顺利地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换回损失。
@严格考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不轻信对方,不和来历不明或未加证实的一方订立经济合同,发生经济往来。
@严格论证对方的履行能力,不订立与双方履行能力不相适应合同。
@严格核算合的获利情况,对一份具体的合同业务要放在普遍性的背景中核算获利情况,如某份合同的获利大大超过同类业务的一般获利率,就应该进一步论证其真实性,不能只考虑利润而忘记了风险。
@严格设立合同的补救条款,补救条款又称违约条款或保证条款,也就是假设合同不得履行,对方以什绝对可能的方式补救乙方已受到的损失。
其次要不断提高业条水平,锻炼签订合同技巧。精湛的业务水平是经营成功的基础,也是保证合同成功率的基础。对企业来讲,合同技巧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必须合法。即保证订立的合同是法律上的有效合同,因为只有有效合才是纠纷发生时处理的依据。
@合同必须规范。即订立合同必须有规范的手续、规范的程序、规范的样式,除数额较小即时履行的业务外,一般都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不能草率从事。
@合同条款要完整。对合同约定的经营业务的全部过程和完全可能性要有充分的估计,经磋商后立为条款,避免发生问题后的再商洽。
@合同语言要精确。表述的语言既要简明扼要以要全面周到,不能有歧义。能用数据表达的不用文字叙述,特别是对时间、规格、数量等的限制要十分明确,不能笼统地用“前”、后“以上”“以下”等模糊语言。
@合同资料要严加保管。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的一切往来资料要全部归档保管,尽量不与对方搞无书面记裁的交流,如电话、口头协议等。另外,即使是合同全部履行后,资料也要保管一段相当的时间,防止对方桃起事产端,方便追寻责任。
@最后,发生纠纷或发现风险可以存在后,要及时依靠法律解决问题,不能乱找渠道,贻误时机。一般不太紧急的,可通过正常的经济诉讼来解决;紧急的可申请法院先采服法定的强制措施,法院也可以急案急办、先行介入;十分急迫的可立即尚当地公安机关先行报案,保留线索,为今后的处理打下基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方离婚财产分割分配规定有哪些?
离婚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的人数在逐渐增加,双方的感情不和一般就会选择离婚,主要原因是人们的爱情观念已经改变,爱情面前不考虑......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都不是很在意,自己买的商品化住房并不是无限期的居住的。商品房的住房使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期限的,具体的期限还要看开发商在拿地时的期限为......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谁是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谁是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均是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
·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件物品,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房子的争夺也是双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离婚房产竞价方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竞价方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双方在价值与所有权均有争执的情况下,往往采取竟标的方......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构成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
·民法典第546条释义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546条释义内容有哪些?合同的签署一般是双方签署,为双方合同。但是很多情况下一方签署合同后因为很多原因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这应该是属于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什么是同居财产
什么是同居财产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就不存在分公司法人变更的问题,而且也不能有分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是问分公司变更的流程,那......
·好意施惠与赠予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好意施惠与赠予行为的区别是什么1、所谓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除人身关系以外的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