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

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收入结构呈橄榄型,但是国家针对低收入者及弱势群体的经济补助相当重视,国家针对经济需要的人给予各类帮助,比如:划拨土地。土地使用可以申请这类土地,申请成功后可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这一问题我们下面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
  1、划拨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交易或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拆迁的话,出让地所有的补偿都是你的,但划拨地要上缴土地出让金。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而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3、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二、划拨土地出让金标准
  1、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而高层建筑则更少。当然对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由于其独享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必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就水涨船高。2、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易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综上所述,针对“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的问题有以上解答,依照中国各项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显示,划拨的土地证可以交易,但转让时需向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并且转让之前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上可见如土地是国家划拨的需谨慎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简单租房协议怎么写
      随着房价的普遍增加,不少外出打工者都只能租房来进行居住。此时,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同时也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


·老年人公证遗嘱范本是怎么样的?
      老年人公证遗嘱范本是怎么样的?一、老年人公证遗嘱范本是怎么样的?立遗嘱人:,男,岁,省县人,住县小区号。我今年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费是多少?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签合同时怎么审查合同的效力
      很多经济活动往来都需要当事人签订合同,而只有合同生效了,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要注意审查合同效力。具体来说,签合同时怎么......


·车辆发生碰撞后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车辆发生碰撞后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车辆发生碰撞后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车辆发生碰撞后肇事逃逸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吗?
      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吗,如果在行政拘留期间,发现另有案情,涉嫌犯罪,应当进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短期内限制,一般10-15天期限,刑事拘留是涉及案......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


·分项工程质量主要内容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主要内容是什么?在关于项目的验收时,必须及其严格,因为这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分项工程质量包括很多方面,验收的要求也就相对多且繁......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一、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


·不能认定为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有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自首吗?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有自首行为的话,那么法官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那实践中不能认定为杀人案嫌疑人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