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在房屋的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其所有人的房屋他项权证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回。那么,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之后应当如何做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的材料,供您参考之用。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当贷款全额还款后,银行会给客户提供房屋注销的相关手续,客户只需持手续去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即可。一、房管局是法定的房产抵押登记行政机关,具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职责。房管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二、由于该房抵押前已经查封,那么该房属于限制流转物,房管局再将该房进行抵押登记属于错误登记,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是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该抵押登记既然是错误登记,抵押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王某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王某的债权也得不到保障。抵押登记应该有效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权人基于登记的公信力相信房管局的登记真实有效,房管局却并未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正是房管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了王某的欠款无法收回,因此房管局应承担赔偿责任。只要抵押登记完成后,房产的产权证可以拿回来,但他项权证不能拿回来。但有的地方登记机关操作不规范,银行会选择除了他项权证外还要求借款人把产权证也放在银行,同时一般会注意借款人是不是去挂失(挂失一般要公告声明的)。另外,你拿回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正当原因,可以向银行说明,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如果想瞒着银行处理房产,可能构成金融欺诈罪,或者诈骗罪,可以入刑的。在房产抵押贷款还清之后,您可能会面临着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的问题。当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之后,为了保障房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房产所有人应当及时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续签。如果您对于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认定是怎样的(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法律规定,对于拆迁的土地有一定的补偿措施,尤其是房屋拆迁这种涉及利益较广的。房......


·在我国没有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理?
      在我国没有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也应当写书面的辞职书,这主要是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去招用新的员工接替辞职人员......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法律上量刑较为严苛,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如果不是刻意造成的,而是过失的行为,那么又该怎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一、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方法有很多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比较和平和温和的方式,当劳动者选择用协商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就是......


·发票的购领规定是什么?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下列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  1.提出购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购票时,必须提出购票申请报......


·跨国并购的融资风险有哪些
      跨国并购的融资风险有哪些一、跨国并购内部融资风险有什么内部融资的筹资成本最小,且筹资速度快,仅从成本角度考虑,应当成为并购融资的首选。但仅......


·疫情当前口罩价格上涨是否属于哄抬物价
      口罩价格上涨不等于哄抬物价。“哄抬”通常来讲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引起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造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在现代这个社会,社会抚养费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的家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但是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