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

我们在生活当中提到自由权,民主权,诉讼权的这些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会觉得非常的熟悉,但是提到他项权利以后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的。如果我们不是身处于某种特殊的关系当中的话是不具备他项权利的,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
  一、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目前我国的他项权利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
  二、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相信仔细阅读过这篇文章以后,您应该对于什么叫他项权利的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具体的了解了吧。他项权其实说白了就是用于对抵押物使用权的约束的,是除了不动产的所有者能够对不动产进行使用以外的第三方机构也有权利处置不动产,我们绝大多数的人可能将来有机会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会接触到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建筑行业可以修建的工程是各种各样的,比如说横跨我国南北地区的长江大桥,生活当中您要用到的办公楼,住宅房,用于农业......


·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学生暑期兼职
      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考量自身能力比如自己有哪......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


·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意思
      我们发现现在有男女在正式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将各自的财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可以避免在婚后就财产问题产生纠纷,也不失为一种维护夫妻之间关系的方......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有的购房者发现,在实际交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与当时买房合同中约定的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实际面积是多了还是少了,总是会产生一定的争议的。......


·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未履行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未履行可以起诉吗?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质押一般涉及三方主体:质权人(主债权人)、出质人(一般为主债务人)和主债务人的债务人(即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当......


·猥亵罪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猥亵罪强奸罪有什么区别?在新闻中有时候我们会看到某某强奸犯罪或是猥亵妇女的报道,这两种行为不仅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更是两种违法犯罪行为,具体猥亵......


·员工入职签的合同范本怎么写
      员工正式入职时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的,入职协议合同中一般会有资薪、福利和试用期等内容,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协议也是为了能够证实双方的起初约......


·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