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进行辨别?

在我国存在着非法集资行为,但是实际上非法集资行为在刑法当中并不是一个明确的罪名相关的罪名当中包括着集资诈骗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很多人对于两者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他们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进行辨别?
  一、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进行辨别?
  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 进行集资;两者的联系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报案材料(一)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二)提供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三)提供嫌疑人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实际上几次诈骗罪,他就是非法集资行为的一种表现方式,并且在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罪名进行约束,初次之外,在这里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以及相关的构成要件,也给您简单的阐述了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终止是指在拥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有着一定......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
      一、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会判刑,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


·若婚姻无效共同财产怎么算?
      若婚姻无效共同财产怎么算?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


·公司法上市公司组织有什么特别规定?
      公司法上市公司组织有什么特别规定?现在有很多的公司想要上市,可是想要成为上市公司不仅仅需要资金充足和自己产品过关,还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有很......


·如果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 一、如果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
      如果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一、如果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配偶不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


·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


·上班的时候扭着腰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时候扭着腰了算不算工伤一、上班的时候扭着腰了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印花税实行的征收方法?
      印花税实行的征收方法有哪些一、印花税实行的征收方法有哪些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一)从价计税情......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故......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