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伪造货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那么伪造货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自然也不能认定构成此罪。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伪造货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二、伪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营利目的,否则不构成犯罪。但是本条并未对主
  
  观目的予以规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而伪造极少量的货币的,可视为本法第13条所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而不认为是犯罪。
  
  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二是外币管理制度。所谓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就是指人民币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货币。
  
  所谓货币,也称通货,是指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力的、代表一定价值的、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币。
  
  我国的货币为人民币,这里的“人民币”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它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也包括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发行的外汇兑换券。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造权的人,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多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对于伪造的货币应当注意必须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造的,与真币相似的假币。如果不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作的,而是构成诈骗罪,不是构成本罪即伪造货币罪。
  
  伪造的货币,主要应在于它与真币的相似性,而不在于其相同性,即不要求与真币完全相同,一模一样。尽管科学技术已非常发达,致使伪造假币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伪造的效果极为逼真、难以辨认,但行为人毕竟是以假币冒充真币,因而有的自然不可能达到与真币完全一致的程度。其相似性则只要求足以蒙蔽、欺骗他人,达到以假币乱真、可使人信以为真即可。
  
  本罪系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其不要求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至于未遂的标准,则应视其伪造的行为是否实施完毕而定。如果行为人仿照某种货币进行伪造,实施了所有制造工序的行为,即构成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结合上文的介绍,您应该清楚伪造货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吧。行为人在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后,如果此时并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肯定就无法认定构成此罪。而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可以从构成要件入手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虽然法律中没有规定
      虽然法律中没有规定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支付押金,但从行业习惯来讲,现在承租人在租房的时候被要求支付一个月到两个月的租房押金其实是比较常见的,而......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反担保作为保障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担保,也是为了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也起到维护交易安全......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 ?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一、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中国传统观念里,子女结婚需要购买新房,在房价疯涨的年代,很多年轻人都是由父母......


·小额网络诈骗询问时间是什么?
      小额网络诈骗询问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今,网络诈骗、手机诈骗和电信诈骗成为了威胁人们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相信不少人都在网上被骗过,如果金额较小的......


·劳动仲裁是什么程序2023
      劳动仲裁是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


·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
      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一、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1、明确拆迁性质与土地性质遭遇征收,首先应当确认当地是为了建设什么项目而......


·婚姻法离婚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离婚的条件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不管是想结婚还是想离婚,当事人都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因此......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但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比如离婚和无效婚姻,生活中人们就常常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无法进行一个准确的区分。针对这个......


·一、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


·外地牌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遇见的,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些时候会不幸地发生一些交通意外,我们都比较了解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那么如果是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