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辞职后入职的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辞呈和离职证明又能否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关系到个人能够顺利入职,了解任职的相关情况至关重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区别
  1、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业中心办理退工手续,离职证明只是公司开具给员工个人的。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及时退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及时领到失业金,能否顺利地进入新的单位工作。《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了解关于离职入职的相关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的职业生涯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对本身也越来越重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审查起诉前移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可以吗?
      审查起诉前移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可以吗?不可以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


·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剪辑可以吗?
      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剪辑可以吗?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是否可以要会孩子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那在离婚协议当中我们会发现其中有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约定,其中要是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的话,这种情况下离婚之后,......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非法集资3000万怎么判刑?
      在公安机关近年来查获的非法集资案件中,一些涉案金额巨大,在几千万以上。对于非法集资犯罪事实清楚的,检察院会移送法院审理,根据涉案金额及犯罪情......


·未成年工可以干什么工作
      由于法律中加强了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因此也明确规定了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一些工作范围,换言之,我们也可以通过这方面的规定,大概了解未成年......


·50万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50万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怎么计算?打官司是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的。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可以分为知识产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财产案件和......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升,很多家里都购置了汽车。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方法,责任判定要准确。由交通警察进行......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注册资本、资产负债、财务会计、税务和诉讼风险。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一)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