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按国家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和女性50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55周岁)的人,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当然,全国各地的政策对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判断都各执一词,也有一些地方法判决是劳动关系,主要考虑员工超龄了但是否享受养老待遇,如果未享受养老待遇,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不是剥夺劳动权。公民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放弃休息权利。当公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未享受养老金作为生活保障,依然与用工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应当为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确认
  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可见,目前我国对于60岁以上的务工者的劳动关系问题是没有特别统一的规定的。国家认为60岁以上的农民工,如果在外打工的话跟建筑单位之间可以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但是大多数的企业,对于年纪比较大的这部分劳动者还是按照劳务关系来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二、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工地上资料员都做些什么
      主要工作有:一、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三、负责计划、统计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的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结婚不是买卖,没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


·执行终止后能否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执行终止后能否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一、执行终止后能否发布限制高消费令?法院执行终止后不会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的,限制高消费令是因为被列入了失信被执......


·处理债务纠纷时有什么注意的
      处理债务纠纷时有什么注意的债务纠纷需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多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2023?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


·监护权抚养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是因为财产纠纷或者是婚姻出现了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一般都是离婚,但是在离婚之前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这时候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父亲暴力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由于各种经济和社会愿意,中国各地区的离婚率普遍上升,离婚之后就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国家有专门的文件和法律规定。每个人的......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一经有......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发生地等因素,对纠纷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