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并非在合法婚姻的保护下出生的孩子仍然可以得到法律上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份而侵犯他们的合法权利,而作为他们的父母会因此必须接受法律上对婚姻保护的处罚。如果非婚生子女在争取权利时遭到侵犯可以委托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一、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处罚标准是扣3分,罚200元。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a轮融资与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a轮融资与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1.组成方式不同a轮融资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情况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情况《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根据有关条文......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一、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1、上市退出私募基金通过上市方式退出主要有两大途径,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借壳上市。IPO对于私募......


·故意毁坏财物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案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案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
      抚养费是父母应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一项费用,抚养费的确定经常发生在离婚案件中,在对子女判决跟随一方生活的同时还要确定另一方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和二个轻微伤怎么办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和二个轻微伤怎么办?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二个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但会被治安拘留......


·一、天津两限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天津两限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户籍限制:具有当地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


·情侣之间的借款是否需要举证有借贷合意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


·如何取消抚养遗赠协议书
      如何取消抚养遗赠协议书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


·一、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信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信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