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男方不给抚养费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那么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
  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我们要知道的是,即使双方离婚,父母双方与孩子之间的父子或母女关系是不会改变的,而对于如果前夫不给抚养费能坐牢吗这个问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坐牢的,当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可以寻求法律的强制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


·投标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本怎么写?
      在投标双方之后会签下服务协议,而服务协议的内容包括双方给予对方的商品质量保证和关于一些其他服务内容。那么具体的内容双方应该如何签订和承诺书怎......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将自己手里的股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转让给他人的,但进行公司转让不仅仅是当事人的事情,还会涉及到公司与公司......


·哪种情况合理辞退职工?
      哪种情况合理辞退职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可以设立......


·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人们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对土地的使用权,就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使用,也就是说国家规定人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在加强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出现大量土地无人种植,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导......


·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手段内容?
      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手段内容?在现实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尤其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这种问题对于工程......


·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对当今社会的很多人而言,买房子可谓是一件大事。因此,需要十分的谨慎,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和纠纷,为此,购房者们在买房前就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买房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