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1、《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规定明确了有关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即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照试用期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或不得约定试用期,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规定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等。二是用人单位对已经履行的违法试用期应当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时,用人单位同样要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仍然是以经济手段解决问题,既然用人单位想通过试用期少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这一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规定的是违反试用期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但从法律含义上说,赔偿金不是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因其违反试用期的违法行为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结合《劳动合同法》里面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试用期期限的,必须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而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试用期都是介于2-3个月之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我国规定夫妻财产几年后共有
      我国规定夫妻财产几年后共有只要结婚后就是共有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


·正当防卫具备哪几个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加班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没有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员工加班。
      加班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没有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员工加班。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但实践中有不少企业安排了加......


·股权投资的种类有那些,具休内容又是什么?
      股权投资的种类有那些,具休内容又是什么?股权是作为投资者手里的股份,投资者对自己的股份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利用来购买其它公司的股份以达到投资......


·一、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一、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基金公司的设立和开业都经过中国证监会的严格审批,对基金公司的股东背景、后台系统、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


·肇事者逃逸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肇事者逃逸受害人应该怎么办?一、肇事者逃逸受害人应该怎么办?1、120和110报警;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想到的首先应该是报案,让交警部门赶到......


·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是公民个人吸毒,同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不多的话,其实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往往只会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置。但有些时候公民不仅自己吸毒,......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认为写借条很简单,只要把借款事实大概的描述一下就可以了,殊不知,在写借条时有很多细节是需要......


·股权及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及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2......


·农村承包地算不算父母遗产?
      一、农村承包地算不算父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