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装修户高空坠物砸坏车子该如何赔偿?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中会出现各种我们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说我们走在马路上补东西绊倒,走在小区里被一些不明物体伤到等等,那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装修户高空坠物砸坏车子该如何赔偿?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装修户高空坠物砸了坏车子该如何赔偿?
  
  (一)、车主需要及时联系装修业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报案或者起诉解决。
  
  (二)、在一般的“高空坠物”赔偿中,若高空坠物砸坏的仅仅是车辆玻璃,那保险公司是肯定不会进行理赔的,因为车辆玻璃在保险公司处必须要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否则不能获得赔偿。如果高空坠物造成的后果中除了玻璃损失外,还有类似于引擎盖等的损坏,那么在车损险理赔中,玻璃损坏的损失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了。
  
  (三)、车主在碰到被坠物砸伤的情况下,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警方报案,若找不到责任方,才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进行“定损”,主要检查车辆受损原因是否属实、损失的部分是否在可保范围内,最后与修理厂确定修理价格。一般车主一定要购买车损险才能进行“高空坠物”索赔,赔偿损失金额为70%。
  
  二、装修师傅受伤,业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装修工人无资质的,业主担责30%;
  
  未提供安全环境的,业主担责70%;
  
  业主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就应该为装修公司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
  
  装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案件,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侵权责任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规定了业主需要赔偿的原则,即原则上业主不需要赔偿,但如果“定做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以业主公司是否有过错为评判标准。
  
  三、别人给我装修房子摔死了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3.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现在我们一定对装修户高空坠物砸坏车子该如何赔偿?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吧,上面也明确的写了只要是你的车子买了有车损险的不管是发生了什么意外都会得到相应的赔偿的,在我们身边意外无处不在,但如果发生了,我们就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屡见不鲜的事情,但是出现医患纠纷之后,只要医院和患者或者其家属冷静协商,处理得当......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一般情况下不管,业主应首先到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由他们负责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组织保修。如果物业管......


·工伤鉴定之后下步干嘛?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工伤过程中应保护好自己的基本权益。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会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保险部门也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对......


·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怎么办理?
      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怎么办理?为了解决在创业初期遇到的融资困难问题,不少小贷公司都推出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的业务。那么,我们在办理小额贷款的......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怎么办?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处理赔偿办法主要是在伤情稳定之后便可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可根据伤残等级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般......


·钱包掉了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2、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3、赶到现场后......


·最新串标罪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
      最新串标罪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


·高空坠物的人导致伤亡责任应该如何界定?
      现在我们社会身边高楼林立,随处可见,但是随之而来也会有一些危险的事情发生,比如高空坠物,那么高空坠物的人导致伤亡责任应该如何界定?其实根据相......


·离婚案能申请再审吗,符合哪些条件能再审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但是,对于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子女抚......


·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
      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是最受欢迎也是最多人使用的合作方式。可是签订合同也不是说就能够完全保障我们的权益,......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