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怎么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有人问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但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总公司承担。下面让我们为您解读有关问题,欢迎阅读。一、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1、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定义就可以知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一个有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那个叫“负责人”,在分公司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也可以相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谓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经合法登记注册的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有签署合同的权利与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真正承担民事责任的是分公司的母公司。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隶属机构,合并到总公司进行财务核算。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更多公司法人的问题您还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离婚抚养费会多少钱
      离婚抚养费会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刑事诉讼抗诉时间一般是多久提出来?
      刑事诉讼抗诉时间一般是多久提出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


·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费用标准?
      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费用标准?一、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范围1、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


·商业车险一般买哪些手续
      商业车险一般买哪些手续一、车上责任险需不需要买:很多司机都有一种感觉,如果购买了意外保险,出了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做出补偿,虽然车上人员......


·刑法修正案九有既往效力吗?
      我国刑法最新的一次修订是2015年,那时立法机关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九)》,新加入了一些罪名,也对一些法条进行了更改。这时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对......


·一、遗嘱执行单位不管怎么办?
      一、遗嘱执行单位不管怎么办?处理办法:1、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2、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而......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保证情形有哪些?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保证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一、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一、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


·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查,并采取多种手段调查犯罪情况,其中就包括询问,这也是公安机关主要的强制措施之一。询问的对象可以是......


·公安部门遗失物不立案对吗
      公安部门遗失物不立案对吗,遗失物能不能立案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因为自身的马虎丢失一些东西,一般情况下如果东西不怎么贵重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不再找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