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房屋他项权指的是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相关部门持有的证明。现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买房买车对于绝大部分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压力,但是,在购房时,还是会手足无措,比如要缴纳各种房税,之后还要进行查询,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颁发房产他项权证 ,该证由抵押权人留存,在房产证备注栏有记录,本人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有关信息。
  
  二、领取方式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房产在还完抵押贷之后,可以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那里取回房产他项权证 ,房主应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房产房产他项权证被收回,同时在房产本上注明抵押已解除。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三、特点
  
  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四、办理流程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可以在当地房管所进行查询,也可以在相关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毕竟现在是一个科技时代,网络遍布各地,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方便。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可以提前查看户型,尽量实地考察,不要在买入之后再开始后悔,劳民又伤财,并不是正确的做法。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重新规划用地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造,需要对规划中的土地或者房屋进行征收,同时向征收者做出经济补偿,耕地、房屋、......


·涉及非法集资两类犯罪是什么?
      涉及非法集资两类犯罪是什么?涉及非法集资两类犯罪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


·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日期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日期规定是什么?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日期规定是3个月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


·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什么?
      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北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需要签订的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合同,但是土地由其他人代耕......


·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
      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在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在一些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那......


·家庭纠纷殴打报警后怎么处理
      家庭纠纷殴打报警后怎么处理?1、公安机关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2、现场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应当及时......


·太仓市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各个地区的土地类型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各类型土地补偿标准也有着不同的标准。我们如果遇到这类事情的......


·最新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最高院刑事赔偿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刑事赔偿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


·精神病犯罪会不会坐牢?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全体中国公民的行为,对于公民的行为作出的规范以及禁止。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都必须要判罪坐牢,因为这还涉及到......


·疫情期间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被无故辞退怎么办?1、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的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