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打架进派出所伤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打架进派出所伤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打架给双方所造成的伤势,有的时候我们通过肉眼一眼就能够辨别出来的,情况特别严重的话,应该就不是属于一般的行政拘留可以解决得了的。这一点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自身也是非常清楚的,有很多人因为打架进了派出所以后自己也会觉得非常的后悔,在派出所期间肯定也非常关心打架进派出所伤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打架进派出所伤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打人致轻微伤,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微伤害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立案起诉步骤: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是对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
  
  二、警察处理打架斗殴案件一般处置的时间是多久?
  
  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5号)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由此可见,打架进了派出所以后,工作人员不能主观臆断被打者的伤势的,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第一时间也应该是送到医院然后进行伤残鉴定的,进到派出所伤势比较轻微的,可以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解决,赔偿或者是治安拘留等。可是打架进了派出所以后,根据伤势的情况也很有可能就转换成为刑事案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爸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爸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


·没有房本怎么确立遗嘱?
      没有房本怎么确立遗嘱?一、没有房本怎么确立遗嘱?没有房本需要等到拿到房产本之后才能够确定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


·在我国关于场内期权是什么
      其实期权简单一点说和股票是差不多的,期权的这种交易模式目前在世界上是使用的比较广泛的,针对股票的一种带有激励性质的模式。大多数的期权交易都是......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是否可以延迟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是否可以延迟?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此次疫情为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在疫情解除后,应当及时支付工资。《对有......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具体贷款时规定的公积金交纳时间,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界定的。就北京来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


·快速理赔需要报警吗?
      快速理赔需要报警吗?一、快速理赔需要报警吗?分为两种:1.单方事故不需要报警,只需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即可以理赔。2.双方事故需要报警......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在哪里?
      1、无法取得房屋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违法小产权房的建设......


·有关业主高空坠物法律如何划分责任?
      近年常有大风狂风等极端天气,固定不牢的高空物体坠落不巧伤到行人,因为事发偶然、监控缺失等状况,导致无法找到抛物元凶或坠落之物主人,最终判决事......


·房屋赠与合同书如何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合同书如何写?范文是怎样的?赠与合同书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一、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除了本身的发起人之外,其实还是有一些股东的,法律也是赋予了公司股东一定的权利的,股东在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