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为了孩子好,我要怎样才能得到抚养权?

为了孩子好,我要怎样才能得到抚养权?
  
  1、哺乳期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十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5、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6、有继父母的孩子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再抚养孩子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7、收养的孩子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有必须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根据以上的解释通常都会判给无过错的一方。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抚养权的判决上,哪一方对孩子的身心成长和孩子的健康生长有力,我国的相关法律部门就会判给哪一方。婚内出轨显然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表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2023是多少?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是多少?银行本身就承担着为企业或者社会主体兑现他们所开具的汇票的职责和义务,但是银行在承兑的时候也需要收取一定的贴现利......


·诉讼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土地的流转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地区也都出来了相关规定为土地流转进行约束,确保土地流转规范。但是城市土地使......


·2023新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新《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承担吗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


·遗产所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所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遗产所得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一、单亲妈妈抚养费怎么获得?
      一、单亲妈妈抚养费怎么获得?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提起诉讼。按民法典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一、抢注商标是否合法“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


·刑拘一个月又不批捕还没出来是合理的吗?
      一、刑拘一个月又不批捕还没出来是合理的吗?刑拘一个月又不批捕还没出来是合理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交通肇事左眼睛失明怎么赔偿
      事故发生后,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事故认定书来进行责任的划分,根据责任大小和伤残鉴定结果来计算赔偿损失。建议委托交警或者委托律师,委托鉴定机......


·哪些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
      哪些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一、哪些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存在着重复缴纳税费或者是错误的运用税率的人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操作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