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下列情形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对在诉讼中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有关商业秘密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以保护其正当权益。四、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前不得另行结婚,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六、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诉讼当事人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依法强制执行。七、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经发现,将按妨害民事诉讼予以法律制裁;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这类告知书关于婚后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的权利都进行了相应的告知和说明。还要求一方不能够对婚内的财产进行转移和隐藏,以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年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单位非法集资起罪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非法集资指违法分子居心不良违反法律规定集取别人的财产,诈骗金钱的违法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并且犯罪者故意对社会经济造成伤害才可......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需要通过律师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需要通过律师吗?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


·一、在我国不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个公司行吗?
      一、在我国不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个公司行吗?(一)原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你《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劳动合同的解除无非有两方面的原因
      劳动合同的解除无非有两方面的原因,员工或者是用人单位的问题。无论是哪方面的原因都会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用支付违......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企业做的都很成功,有很多外资企业甚至都有了分公司,一个企业经营到了一定的顶峰,都会想开分公司得到更多......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一、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买家不需要承担报建费,买家无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只需要支付违约......


·合同没有注明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没有注明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吗?依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法等均由合同签订双方约定;在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却在合同没写违约金金额的需......


·试用期员工能随便辞退吗
      试用期员工能随便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财产侵权诉讼请求如何列举?
      财产侵权诉讼请求如何列举?财产损害侵权起诉状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


·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
      由于社会治安还没有那么完善,抢劫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大多数人在遭遇抢劫之后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我们会疑惑哪些才是真正的抢劫罪呢,下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