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伤认定: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

工伤认定: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不应盲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我们的分享,您对于工伤鉴定也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知不知道工伤鉴定要去哪里申请呢?无论何时何事,当自己的利益被侵犯,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如果自己不明白,也可以咨询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以便于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


·存单质押逾期问题,该怎么办?
      存单质押逾期问题,该怎么办?一、到期不还,银行会直接扣划你的存款还贷款,并且会影像你的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档案被形象地称为第二张身份证。在发......


·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
      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很多人都知道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是不可以结婚,即使偷偷的以夫妻关系同居也不是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现实......


·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
      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一、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拘留至起诉,法定期限是四个月左右,拘留至逮捕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期......


·隐名股东的权益纠纷范围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权益纠纷范围有哪些?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明确、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发生纠纷后实践中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起诉判决书债权转让具体指的是什么
      起诉判决书债权转让具体指的是什么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


·喝 多少酒就达到酒驾标准?
      喝多少酒就达到酒驾标准?关于酒驾标准: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罚款1000元记12分......


·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一、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拥有。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


·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一、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1、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