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校园打架斗殴事件有什么处罚?

在我国的校园之中,会有一些校园中的学生遭受到校园欺凌,这种现象几乎在每个地区都是有的。对于校园欺凌,对学生的的伤害是非常大的,有的还会甚至会因此染上抑郁等疾病。但是,校园欺凌也会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本文就对于校园打架斗殴事件进行了分析。对于校园打架斗殴事件有什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无责任年龄、相对责任年龄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其行为可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8种故意犯罪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会被认定为犯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青少年校园打架斗殴,施害者的年龄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时,其暴力行为会涉及到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青少年群殴如果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除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对于校园打架斗殴事件的分析。即使是未成年人,也是会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是会有可能因为年龄的原因而在判刑的时候会从轻考虑。但是,对于实施校园欺凌的人,最主要的还是需要家长进行教育,阻止他们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1、内部融资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


·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怎么判刑
      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怎么判刑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023失业金的钱是谁出
      一、失业金的钱是谁出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二手房的折旧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的折旧费如何计算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


·汽车过户手续费需要多少钱?
      汽车过户手续费需要多少钱?一、二手车过户费,是指通过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车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名字产生的费用。二、二手车过户收费标......


·场地租赁合同范文
      在公司举行晚会,办理活动的时候就会租场地,那么在租用场地时,就一定要签场地租赁合同,那么具体的场地租赁合同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


·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