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醉驾把人撞死判多少年醉酒驾驶致人死亡

醉驾把人撞死判多少年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如果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赔偿金是多少?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肇事司机无证驾驶且是醉酒,撞死人了。这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加重处罚。最起码得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我的工作经验,会判无期徒刑。 赔偿受害人的方式,一是与受害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我建议最好多赔偿一些,如果让法院判决,会以20年工龄计算,加丧葬费6000,总共费用至少在40万以上。 ?多赔偿一些,是为了在判刑时能够得到减轻处罚的可能性,如果受害人家属能够给你写一份减轻量刑申请书就最好了。 在法庭上一定要态度诚恳,表现出悔过的意思,对事实供认不讳,这样一来才能争取机会宽大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的情节是真的很严重,国家也一次又一次的响影千万不要酒后驾驶,不要酒后驾车,有可能这一辈子都毁在这个酒上面了,这一辈子有可能都在牢里面度过了,因此醉驾把人撞死判多少年、赔偿金是多少?就要看当时的情形严不严重了,要根据当时的案件来定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有的,由于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合同的对方的误解、对标的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方面的误解或对标的物的价格方面、数量方面、包装方面、规格方面、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应予立案?
      您都知道贪污罪,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此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规定也是并不清楚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


·构成工伤须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工伤须具备哪些条件(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


·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如何计算
      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如何计算关于《公司法》关于增资扩股的要求如下: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意义......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商标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关于律师费用具体要看案件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


·签订购销合同传真件有法律效力吗
      传真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也是当今比较流行的一种合同形式。这样的合同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然而,有些人质疑传真合同是否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简单租房合同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


·借钱后夫妻离婚了可以向谁主张债权?
      借钱后夫妻离婚了可以向谁主张债权?借钱后夫妻离婚了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


·年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年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协议离婚中的风险有哪些,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
      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在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离婚的方式,然后再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这样最终才有可能......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可能存在借贷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到银行进行借贷的话,银行会有严格的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