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辞退了需要处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辞退了需要处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即使辞退了,也是需要进行罚款的,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二、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和处罚管理职能:以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该处罚力度上再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监护人,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 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清楚的告诉您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童工即使是辞退的,那么也算是使用童工,也是需要面临着一定的处罚的,具体的处罚措施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阐述了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首先应当书写诉讼请求,要求分割遗产。诉讼请求是书写起诉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其次就是在诉讼请求......


·大宗贸易合同怎样写?
      大宗贸易合同怎样写?大宗贸易合同范本出卖人(甲方):工商注册号:买受人(乙方):工商注册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鉴于:根据《......


·在我国征地补偿争议如何处理
      在我国征地补偿争议如何处理其实现在在各级政府的大力监督之下,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顺利的。而且征地补偿款其实属于国家财政拨出的一部......


·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出于对孩子的感情,夫妻双方经常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议。几乎是所有人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该怎么争取......


·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一、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


·现在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现在欠钱不还的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


·公司法控股股东本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控股股东本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最主要的组织形式,公司的所有人是股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东人数......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的注意事项
      现在在公司上班您都遵循法律的要求,填写劳动合同,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劳动合同有一天也到期了,这时候我们应该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但......


·无遗嘱遗产怎么办
      无遗嘱遗产怎么办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


·被查醉驾会被单位开除吗?
      被查醉驾会被单位开除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被拘役,是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


·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相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