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子被高空坠物砸到该怎么处理?

生活中是比较经常发生高空坠物的案件的,您不要小看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危害,高空坠物不仅仅会带来财产的损害,严重的时候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所以一定要防止高空坠物,关于车子被高空坠物砸到该怎么处理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车子被高空坠物砸到该怎么处理?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因素,坠物一旦砸中人,轻者受伤,重者死亡,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坠物的所有人、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楼房越建越高,室内空间有限,很多人习惯将一些杂物堆放在阳台上或防护栏里,很容易掉落。如果楼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场所进出口、商业区等,坠物砸坏车辆、砸伤甚至造成人员伤害的几率非常大。作为业主,必须时常检查自家阳台和窗台上的花盆等杂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风险;作为物业等管理者,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现谁家防护栏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时提醒和警告。从小处着手,人人知文明、护文明,才能预防高空坠物的事故发生。综上所述,对于高空坠物,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是不用确定责任人的,但是如果不幸造成了损害需要确定责任人的时候所依据的法律是我国的《民法典》,确定了管理人和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所以可以多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一、拾到遗失物怎么办?《物权法》第l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


·济南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毒品对人体健康是造成了很大危害的,因此世界各国都将毒品行为规定为犯罪,不断的加大打击力度。具体说到运输毒品罪,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此罪的量刑......


·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哪些赔偿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受到人身伤害的刑事犯罪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哪些......


·一个员工的稳定性是一个单位录用考量的重要因素,有些单位为了能
      一个员工的稳定性是一个单位录用考量的重要因素,有些单位为了能够留住优秀的员工,通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但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单位......


·劳动合同工资是指税前还是税后?
      劳动合同工资是指税前还是税后?劳动合同工资一般是税前工资。劳动合同可以自拟格式,我国法律没有强调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但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


·行贿多少以上就会立案调查
      一、行贿多少以上就会立案调查对于行贿、受贿行为的认定是以性质来确定。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一万以上,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五千元以上。规定......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


·4000万元标的额的诉讼费是多少钱?
      4000万元标的额的诉讼费是多少钱?一、4000万元标的额的诉讼费是多少钱?收20万,具体情况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


·工伤被说不算工伤工资退减怎么办?
      工伤被说不算工伤工资退减怎么办?是否是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行,不是单位说的。属于工伤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


·国家对于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国家对于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随着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建设的道路工程也越来越完善了,随处都可以看见笔直平坦的道路,然而道路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