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商品,它的质量不过关的话,那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我们是可以要求商家对这个产品进行修理的,同样的工程的质量也是这样,当然,国家对于工程质量,保修质保金以及期限都有规定,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多少
  
  1、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2、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二、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
  
  (1)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对其自行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单位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并对所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首先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的是,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当中关于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比如说质保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多少以及相关的法条规定的内容,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
      我们知道,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相应的离婚赔偿。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吗......


·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一、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一、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首先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都是以融资为目的......


·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
      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一、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1、如果舅舅立有遗嘱,外甥可以依遗嘱对遗产进行继承。2、外甥不属于舅舅遗产的法定继......


·死刑案件辩护应当怎样进行?
      死刑案件辩护应当怎样进行?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


·一、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继承吗?
      一、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继承吗?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


·陇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陇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日前,甘肃省政府颁布了最新制定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取消了之前的征地......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当劳动合同终止无疑就意味着一段雇佣关系的结束。那么当劳动合同终止赔偿应该是怎么算呢?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的,但是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确定标准如下:1、长期重度呼吸困难;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3、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如今
      如今,房子已经成为家庭必须解决的问题,很多人为了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甘愿当一辈子的房奴,因此,在购置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完善......


·中国新刑法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既遂判几年?根据新《刑法》的规定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既遂可能会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第一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