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管局他项权证颁发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国家房屋进行抵押的时候,是存在着一个他项权证明的,这个证明主要就是用来日后还,完贷款之后就可以将这个证明注销了,当然房管局他项权证颁发,它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房管局他项权证颁发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一、房管局他项权证颁发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通常情况下是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出具相应的他项权证,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2、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3、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在这里首先我们给您介绍的是,我们国家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的一些具体的流程,以及需要的工本费用80元,当然还包括一些需要携带的材料,除此之外,他项权证颁发是在3到5个工作日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房多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不同的租客之间签订数份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


·工地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地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拒绝付抚养费的男人如何处罚
      离婚抚养权分配好之后需要处理的就是没有抚养权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是协商完成这些问题后才会完全进行离婚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真......


·交通伤残鉴定费赔偿由谁承担?
      交通伤残鉴定费赔偿由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


·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几种 一、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几种一、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


·市内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


·校园网贷诈骗结果的案例
      校园网贷诈骗结果的案例校园网贷诈骗结果的案例一种情况是,过度消费,资不抵债。今年3月9日,郑州21岁大学生郑某因无力偿还60万元网贷跳楼自杀;今年暑......


·婚姻法规定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吗
      婚姻法规定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吗?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体问题而不能自理生活,抑或是当事人家中还有具有实际抚养的人士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应给予被征收人员一定的补偿,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走在前列的城市,它的征地补偿标准想必受到了许多人......


·收缴与扣押的区别有哪些?
      收缴与扣押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对于扣押而言是临时性强制执行措施,证据保全措施;而收缴则是带有结论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期限限制。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