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

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用来判定事实的证据中还包含着关于证人的言辞,但是证人始终没有其他证据一般具有严格的客观性,所以刑诉法中就为证人设立了专章的规定来规范现实中的证人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捕的内容有哪些
      一、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捕的内容有哪些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9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9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一、9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9级残疾赔偿金是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按照本人工资来进行一个赔付,9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医......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关联公司法律规定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


·如今酒驾查的十分严,代驾这一行业逐渐新起,一旦聚会喝酒或是其
      如今酒驾查的十分严,代驾这一行业逐渐新起,一旦聚会喝酒或是其他不方便开车的时候,找别人来帮你开到目的地,是最为保障的的一种方式。但也存在一定......


·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一、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


·住院期间护理人员的交通费怎么计算
      住院期间护理人员的交通费怎么计算现实中,不管是公民遭受了什么损害,若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则来医院陪护的人员可能就会在交通上面支出一定的费用,甚......


·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多少由谁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缴纳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费。1、交纳的标准(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


·申请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