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一、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按照《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军队空余土地转让应当上报总后勤部审批,未经总后勤部批准并确认许可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该军分区要转让已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第一种方式,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者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除外。第二种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转让,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受让人办理协议出让,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提出转让申请,国土部门受理、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再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如果该宗地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情况,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总之,如果是国家已经分配给部队自主使用的土地就当然地将有对其进行转让的处置权利,但是由于始终属于公共资源而需要经过相关的上级的谨慎考虑与审批之后才能够办理转让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
·国庆节是3天法定假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庆节是每年的十月一日,节日的设置是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您都知道,每当国庆节的时候我们都会放七天假,那么这七天假是法定节假日还是说......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有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有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
·一、同车人交通事故受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同车人交通事故受伤赔偿规定是什么?同车人交通事故受伤赔偿规定是按照所造成的直接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
·公司不欠债股东欠债咋办?
公司不欠债股东欠债咋办?公司不欠债股东欠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具体的方式如下。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
·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30万元/件,具体价格可以由......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写几份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写几份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写多份遗嘱。自书遗嘱在份数上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自书......
·我国刑诉法补充侦查几次为准
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现如今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会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有些时候,人民检察院认......
·故意伤害轻伤误工费怎么算
故意伤害轻伤误工费怎么算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