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诈骗罪行为犯结果犯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关于行为犯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还是比较具有争议的,和行为犯相对应的当然就是结果犯了。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众脑海当中根本就没有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具体的概念的时候,只是有少部分的民众也会比较好奇诈骗罪行为犯结果犯的依据是什么?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来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诈骗罪行为犯结果犯的依据是什么?诈骗罪是属于行为犯罪的。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二、诈骗罪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此可见,司法实践当中对诈骗罪是按照行为规范来处理的,因为诈骗的整个过程就是通过实施某些行为而最终达到相应的结果的。其实作为普通的受害者,也不需要对诈骗的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去做过多的研究,真正掌握一些懂得防范诈骗的方法才是对我们最有用的。针对诈骗罪行为犯结果犯的依据,我们就给您介绍到这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哺乳期禁止从事什么工作
      哺乳期禁止从事什么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


·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犯法吗?
      一、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犯法吗?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是犯法的。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


·复印件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复印件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复印的借条,在单一情况下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但是能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能间接的能证明复印的欠条、借条的真实性,以及......


·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是否要进行离婚协议公证
      在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是不会办理离婚手续的。那离婚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这是很多人都在咨询......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需要列出来;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得取决......


·刑事诉讼法起诉和受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刑事案件是越来越多,并且在社会各界都引起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在刑事案件中,诉讼问题十分重要,这也是为什么要请律师代理的一个重......


·专利无效宣告的效力
      专利证书并非拿到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专利权利也并非是一层不变的。我国法律对专利权有着相当明确的规定以及保护,不论是何人,只要具备充分的、正当......


·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都应该对市政工程质量保持高度的重视。而只有当我们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明确以......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一审阶段: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房屋差价能否作为非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予以赔偿
      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卖人拒绝履行合同,导致买受人需要另行购买类似的房屋,则其需要支付的另行购买房屋成本就同其之前签约的......


·发了中标公告了还能废标吗
      不能,废标构成要件: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