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猥亵行为情节严重有哪些

猥亵行为情节严重有哪些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猥亵儿童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重处20%。
  
  二、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猥亵行为情节严重主要就是两种情况,即上文中介绍到的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或者有猥亵儿童行为的。而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起刑点就是5年有期徒刑。更多关于猥亵罪方面的知识,请上本站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


·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 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
      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1、看纠纷的难易程度:纠纷有大有小、标的有多有少、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在聘请律师之前,应该先对......


·没有收入离婚支付抚养费吗?
      现代社会,夫妻离婚的情况很普遍,离婚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孩子抚养。对于离婚的父母来说,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因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变化。通常......


·一、婚前如何做夫妻财产公证?
      一、婚前如何做夫妻财产公证?婚前做夫妻财产公证必须要带上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明等,做财产公证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


·如果鱼塘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如果鱼塘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现在各种承包租赁方式已经席卷了整个市场,很多人用自己租来的东西再次出租,作为二手经纪人,赚取其中的差价;另外......


·公务员开除辞退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务员开除辞退金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务员开除辞退金是怎么规定的?辞退费的发放标准为公务员被辞退前上月的基本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入罪标准 醉驾入罪标准问题存在颇多争议:一律入罪是否合理?
      入罪标准醉驾入罪标准问题存在颇多争议:一律入罪是否合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同时要构成“情......


·暴力强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暴力强拆在我国肯定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这与司法强拆是不一样的,司法强拆其实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进行强制拆迁,这其实是法律允许的,但一般是由人民法院......


·商标侵权成立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成立要件有哪些?第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司法解释说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司法解释说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三......


·疫情期间公司工资问题怎么规定
      疫情期间公司工资问题怎么规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