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哪些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因为这三种形式的遗嘱相对来说,其准确性、可靠性不及自书、公证遗嘱,由见证人见证,可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有助于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其中,受遗嘱人委托,将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记录下来,并保证准确无误的见证人,又称代书人。见证人、代书人在见证了公民立遗嘱的过程之后,必须在书面遗嘱上亲笔签名,不会写字的按指印,并注明年、月、日、时及地点。在录音遗嘱中须讲明自己的姓名、住址、单位、与遗嘱人关系等,或在以后的书面证明中证明上述内容。在紧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中,应做必要的纪录;未及纪录的,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要求见证人要如实转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不能因私利或其他原因有所改动。自己身后的事情一定要安排妥当,不然这边还没合眼,那边对财产的争夺早已经吹响了前进的号角。遗嘱的内容一定要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使人产生歧义,造成不必要的争端。遗嘱的形式,因遗嘱人自身的特殊情况,在必要时,就要有人见证遗嘱人的处分行为,其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是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作证。如果实在有立遗嘱的必要,尽量还是要咨询这方面的法律专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有什么特征?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


·一、关于执行未负债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执行未负债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只有在确定夫妻双方同为债务人的情形才可以行未负债夫妻一方的财产。“执行疑难问题问答(二)”中(参......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哪些惩罚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


·武汉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武汉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


·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
      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一、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


·离婚有个男孩会判给谁 离婚怎么判抚养权
      我们发现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那总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也是不会允许夫妻离婚的。那要是夫妻......


·克扣工资要求25%赔偿的规定是合法的吗?
      克扣工资要求25%赔偿的规定是合法的吗?合法的;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


·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的提高,而很多人在遇到纠
      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的提高,而很多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往往也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在此之前就需要先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犯人立功情形有哪几种?
      犯人立功情形有哪几种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