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监护人一般的是父母双方

监护人一般的是父母双方,但是如果发生意外情况,父母双方无法担任监护人的情况的话,是可以进行变换监护人的情况的,但是变换监护人是有一定的顺序的,并不是随便变换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向您具体的额介绍一下关于法律规定下的撤换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
  
  撤换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
  
  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诉讼时间在30日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3、法院过年休息。
  
  撤换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上面的内容中我们看到变换监护人的顺序是先有祖父母开始的,如果祖父母也无法担任的情况下是由兄弟姐妹来担任的监护人,最后才是其他的近亲来担任,所以您都知道了监护人的变换是有法律规定的,需要到法院办理监护人变换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怎么写?
      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怎么写?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项目(以下简......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


·单位能查到离婚吗
      不能,用人单位无权查询员工婚姻状况,但用人单位可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吗?不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法庭上家属可以作证人吗
      法庭上家属可以作证人吗一、法庭上家属可以作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属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


·长春辛福嘉园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长春辛福嘉园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一、长春辛福嘉园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长春辛福嘉园房子的开发商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能为您办理到土地使用证。二、......


·病人死亡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病人对于医生来书是一个特定的群体,当然如果说涉及到一个诉讼方面问题,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的,当然申请的程......


·在我国什么病状可免行政拘留
      众所周知行政拘留只一种非常常见的一种行政处罚类型,对于一些犯了行政事件的人员,根据调查举证等核查属实,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短时间的拘留。那么拘......


·人格权具体都有哪些权利
      人格权具体都有哪些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


·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