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使用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国有资源,任何人不可能拥有土地所有权,对于公民,依法享有使用权,但是使用国有资源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一般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费,一些开发商需要用土地建设住房,所以需要向有关机关申请土地使用。那么关于土地使用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农村个人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居中写明“土地使用权申请书”,并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主要由申请事项和事实理由组成。
  
  3、尾部
  
  致送机关、申请人、申请日期。
  
  格式: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省××市××制药厂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引入外资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基础建设,现依法申请生产用地8000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以制药为主,养殖、种殖、贸易为辅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我国制药行业的排头兵。为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本厂于1995年与美国××制药公司共同出贵,拟建一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生产线,约需建厂房6座,科研楼一座,外籍科学家公寓一座,共占地约8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厂现有空地仅1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进一步扩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根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门提出如下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内,最好能与本厂旧址毗邻。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市××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土地的使用权申请,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土地包括非常多的土地,包括一些农村地区的农用地,没有用于营利,或者是城市地区的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建筑物,或者公共项目的以及一些未利用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已经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
      已经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按照《继承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


·交通强制险条例内容 我国的私家车数量快速的增长,伴随着汽车
      交通强制险条例内容我国的私家车数量快速的增长,伴随着汽车数量的增长,交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各类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产生许多......


·一、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是多少?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点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点一、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现实中,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现象突出,最为明显的是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的设......


·车身划痕险多少
      车身划痕险多少钱,有必要买保险吗对于有车一族来说,除了交强险是给爱车必须买的保险外,一般也会有人给爱车买一些其他的保险,比如在小区停车的可......


·学校预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防范措施?
      校园作为我国未来的希望,莘莘学子的教育基地。在我国的社会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对这类校园的保护也较为完善。那我们该如何防范校园的高空坠物呢,......


·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立案标准是多少
      对于盗窃行为,如果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的话,此时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是一般的盗窃行为,那对具体的数额做出了要求,否则......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之后双方夫妻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之后双方之间会就财产分割签订协议,为了保证这份协议的法律性是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的,下......


·什么是涉外劳务合同
      含义涉外劳务合同也称为涉外劳动合同,是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涉外劳务合同......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一)客体要件。存在侵害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的行为,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