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协议的内容在签订之前就需要好好仔细的阅读,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日期的期限,所以这里我们有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已过期一个半月辞职赔偿怎么办?为您解决一下。希望能够真正帮助您的理解以及解决。
  劳动合同已过期一个半月辞职赔偿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个月,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劳动合同已过期一个半月辞职赔偿怎么办?因为劳动合同过期了,这时候用人单位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再次签订合约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是公司的错误,所以公司需要负责的,而且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可以进行投诉的,所以是可以进行投诉赔偿双倍工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一年内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一年内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之后的相关债务与夫妻的另一半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夫妻双方已经进行,如果对于双方在离婚之后的共同债务有争议的话......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55责任谁承担修车费?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55责任谁承担修车费?修车的费用双方均摊,交通事故人伤一半责任的赔偿方式为:一方人受伤,需由对方交强险先行赔付,超过部分才......


·监狱探监时间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平时在影视剧桥段中我们见到过罪犯的家属到监狱里去探监的这种情形,这也是出于最基本的人伦亲情制定的一种特殊的规定了。可毕竟作为罪犯家属也应该正......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一、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一)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


·冻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冻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对于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来说,土地使用权是其重要的不动产,可以进行抵押、买卖和转让。如果企业拖欠他人货款,被财产保全后......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土地资源是非常的有限的,所以国家为了更加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运用,所以对土地的使用类型进行了划分,而农用地便是其中是一种,同时国家也有法律进......


·行政处罚财产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财产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的种类,因为针对不同的具体行为进行一些处罚的话,可能会具有针对性,这样也对......


·怎么办
      怎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申请过户的当事人需要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来办理过户手续:(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二......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现代社会,合同签订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事件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因为各方利益原因或者因为实力不够,解除债权债务关系也是......


·企业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企业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程序和准备:1、所需材料:(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身......


·商标侵权案应诉开群多长时间才有开庭?
      商标侵权案应诉开群多长时间才有开庭?商标侵权案应诉开群几个月时间才有开庭,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