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隔代收养的条件都有哪些?

隔代收养的条件都有哪些?进行隔代收养也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此时当事人之间建立的就是养祖父母孙子女关系,其实与我们常见的养父母子女关系是差不多的。与此同时,建立隔代收养也有一定的条件需要满足,那具体隔代收养的条件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一、隔代收养的条件都有哪些收养人收养他人为孙子女,确已形成养祖父毌与养孙子女关系的,应予承认。解决收养纠纷或有关权益纠纷时,可依照关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有关规定,合情合理地处理。司法实践中通常把这种收养养孙的行为称为隔代收养。根据近年来的司法解释,上述规定仍可适用。也就是说,这种养孙子女(被收养人)与养祖父母(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不适用祖孙关系的规定。不过,按照这一规定的本意,收养养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必须确实相差至少40周岁以上,或者在原有的亲属关系中为隔代辈份的。2、收养养孙的行为各方面均符合收养的法定条件,且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只是收养协议或登记的称谓不同而已。3、必须是收养人(包括收养人夫妻双方)本人直接收养,而不是为收养人的子女代为收养。特别是有些夫妻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患精神病的子女在上老时有照料生活而收养养孙,这样容易损害被收养人的利益,应当禁止其代为收养。不过,如果确实收养人自己收养并有能力抚养养孙到成年,只是名义上让养孙称收养人的子女为父母的,则不应禁止。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可以构成一个代际完整的家庭,而且可以减轻社会负担。二、亲属间收养应该满足什么条件?亲属间的收养,感情基础相对牢固,并可进一步稳定双方的家庭关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规定的条件: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2、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综上看来,在进行隔代收养的条件里,当事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与普通收养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我们提醒,对于收养当事人双方年龄差至少要求在40岁以上。除此之外,也是必须要办理具体的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的,否则的话建立的收养关系就是不合法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合理治安延长办案期限理由就可延长期限吗
      有合理治安延长办案期限理由就可延长期限吗一、有合理的治安延长办案期限理由,是否可以延长期限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众所周知,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日常生活中,民事诉讼非常多见,我们往往很容易接触到,对于刑事案件我们......


·正当防卫四个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是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针对侵害人防卫和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


·在我国给了征地补偿后退地要还补偿吗?
      在我国给了征地补偿后退地要还补偿吗?在开发商投资规划的项目当中出现过不少的烂尾工程,可是国家征收民众土地这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事情,没有慎重......


·一、离婚和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
      一、离婚和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对于法人和让人代表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进入误区,其实法人指的一个单位或是有限公司等,这时如果该公司在资金等某些其他......


·机动车的交强险要怎么办
      机动车的交强险要怎么办理一、机动车的交强险要怎么办理每辆车都必投保交强险,对于新购买车辆的朋友来说,应该知道车辆交强险怎么办理。这其中牵涉......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叛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


·劳动者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