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给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但是,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降低。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所述,作为孩子唯一的父母不管是否有抚养权都不能逃脱其作为父母的责任,所以没有抚养权的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情况都应该主动给付而不是选择逃避拒付抚养费,这样对孩子的成长将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事业编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事业编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事业编工伤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取保候审解除后会有记录吗
      取保候审解除后会有记录吗不会有记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


·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什么?
      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什么?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遇到经济方面的纠纷,可以提起仲裁,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仲裁的原则如下所述:争议仲裁的调解......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多长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多长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


·法院宣判时拒不认罪怎么办?
      法院宣判时拒不认罪怎么办?一、法院宣判时拒不认罪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最高......


·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不知何时,离婚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能够引起多方的矛盾。在处理离婚事情上,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激化矛盾的一个关键所在。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离婚......


·2023年借钱不还新规是什么?
      借钱不还新规是什么?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


·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