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误工费的情况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的

对于误工费的情况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误工费想必您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态度。误工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肯定是要对误工费有相应的了解的。误工费也是有不同的赔偿的。那么肋骨骨折的误工费是多久呢?
  
  肋骨骨折的误工费是多久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误工费的标准,是你的误工时间和减少的收入来确定的。误工时间一般是通过司法鉴定,或者由医生出具请假条来确认的。减少收入的证明,需要你以前的平均工资,就是出事之前的收入是多少,以及因为你这个事故,请假,公司扣发了多少的工资,扣发的工资,叫做减少的收入。
  
  我们国家对于肋骨骨折的误工费是多久才可以发放是有着相关规定的,其实误工费的发放时间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标准,而是根据我们什么时候去医院做鉴定的时候才能知道的,所以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是要去咨询当地的相关法律部门进行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一、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行政裁决的对象有哪些
      行政裁决的对象有哪些1、侵权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


·对于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
      一、对于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


·一般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一般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刑事赔偿方式有:(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一、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保......


·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配 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割
      现今生活中,夫妻财产已不仅仅限于存款、房产、家具、首饰了,更多的可能会有股票、债券、基金。此时,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配呢?如果认定这时的股票属于......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


·走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走私文物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


·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
      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所需要的劳务人员也增长的越来越快。既然有劳务人员,就会产生劳务关系。由于我国国情,经济组织,行政机关等需要劳务人员的机构......


·拿工程款需要写借条吗?
      拿工程款需要写借条吗?拿工程款要写借条,以证明双方合法的借贷关系,具体内容有: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