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以上就是有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问题的解答的情况,您如果还出现了其他的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的帮助的,当然在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中我们了解到的就是另一方是可以拥有探视权的,如果出现一方不让另一方进行探视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但是什么可以作为证据,刑事法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第五章“......


·房屋有他项权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每个房屋都是有所有权的。但是有些时候急需用钱的时候,将房屋用来抵押,那么房屋就会形成他物权,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但是房屋有了他项权......


·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钱?
      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钱?一、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


·工业品买卖合同安徽省示范文本是怎样规定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安徽省示范文本是怎样规定的?工业品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签订这样一份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得......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一、专利转让费用可分为三部分: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


·无证驾驶撞到人该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到人该怎么处罚一、无证驾驶撞到人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借条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 一、有借条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一、有借条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2、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债......


·涉非法集资企业措施是什么
      非法集资在生活中,有时候能得逞的原因就是,犯罪分子以企业、公司的形象面向社会,当事人看见企业确实存在,但是并不会具体查询,这种情况下,就很容......


·一、遗产拆迁房拿遗嘱就能改名吗?
      一、遗产拆迁房拿遗嘱就能改名吗?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健康权纠纷误工费如何计算?
      健康权纠纷误工费如何计算?健康权纠纷误工费计算是按照误工天数乘以当地的平均日工资水平来确定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


·监狱会收监精神病人吗
      一般不会收监。精神病人一般是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