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的分割依据是什么?

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的分割依据是什么?
  
  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婚前一方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离婚时对该房屋应就当时双方出资的份额进行分割;婚后直接登记为二人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
  
  二、《民法典》对于房产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由此可见,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也并不代表着该套房子就只能按照女方的个人财产来处理了,其实新婚姻法当中对房产的分割划分的还是非常的公平合理的,主要是男方虽然在婚前付了首付,那女方在结婚以后两个人很有可能还会共同的偿还贷款的,所以该套房子考虑到其他综合的因素也是有可能会平等的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虚假诉讼罪追诉期最长是多久
      虚假诉讼罪追诉期最长是多久一、虚假诉讼罪追诉期最长是多久?虚假诉讼罪最高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法定最长的追诉时效为经过十......


·检察院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不宜收监的罪犯,法律允许监外执行,不关押在监狱中,看守所的设备不及监狱,那么犯人逃跑的风险会加大,此时需要检查机关的监督,同时检察院监外......


·抢劫属于刑事犯罪吗
      抢劫属于刑事犯罪吗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


·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


·总部签人事合同分公司发工资可以吗
      总部签人事合同分公司发工资的前提是分公司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偷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在判定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是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当然要是属于入户盗窃、扒窃等特殊情况的话,则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


·孩子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在学校打架这一现象并不少见,那么,如果孩子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孩子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他项权证办理进度查询应怎么查?
      他项权证办理进度查询应怎么查?????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我们都知道他项权证对于......


·管辖权异议申请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申请怎么办?一、管辖权异议申请怎么办管辖异议权的主体即异议权人,是指享有向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主张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这一诉讼权......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