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遇到公司裁员的事情,很多劳动者在裁员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让人很难受的一件事情,很多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只知道要求公司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有没有休完年假,很多人都没有心情去理睬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如果遇到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争取拿到自己应得的年假补偿金。这样不仅维护了我们的利益,同事在我们重新找寻新起点的时候也有了更多的资金支持,不至于一失业就不知所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蓝牌车限高是多少米?蓝黄白牌照的区别
      蓝牌车限高是多少米?蓝黄白牌照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小型的轿车、民用汽车驾驶牌照的颜色都是蓝底白字,一些大型民用汽车,例如长度超过6米的......


·外国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


·发票日常生活中常见,发票是我们消费的凭证,有发票就可以对购买
      发票日常生活中常见,发票是我们消费的凭证,有发票就可以对购买的东西进行维权或者二次销售,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消费品更需要开具发票,才能证明消费......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一、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您在生活中对诈骗的行为应该很熟悉,诈骗罪的案件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是比较常见的,有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等新的形势,但是不管诈骗分子的行为是怎么转变......


·个体经营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商标,是一种标志,也是一种区分具体商品或者无形服务来源的商业手段。商标,也是一个企业品牌力和受欢迎程度的重要体现。商标,是一家企业软文化的价......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


·一、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一、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醉驾事故的车损应该由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第一、报案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在民事案件中,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权利,尤其是当发现新证据的时候,更是为二审程序提供了有效的条件,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