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首先必须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首先必须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我国《继承法》第10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成为拟制血亲,那么继子女同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二、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还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因此,在考虑代位继承包括继子女吗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特别关注以上两点。首先抚养与赡养关系要同时成立,即继父母必须履行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相对而言,继子女也必须相对应的履行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样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其次代位继承人的条件也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旅游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


·一、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
      一、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的意义体现哎一下两个方面:首先,附随义务的确立反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起诉离婚财产会冻结吗,会冻结哪些财产
      现在在法院我们从常常能够看到关于离婚的案件,这些离婚案件大部分都是由于财产的纠纷引起的,因为现代人都比较务实,提到经济方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


·同居生活几年属于事实婚姻?
      一、同居生活几年属于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当事人的权益,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你的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保......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上诉?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上诉?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上诉?上诉是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救济程序,和仲裁没有关系。撤销仲裁相......


·劳动法出台前劳动关系如何保障?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劳动法,但是劳动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及改革开放一段时间后才颁发的,那么在劳动法出台前劳动关系如......


·去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单怎么办,缺席判决效力如何
      当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时,想离婚的衣服那个通常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离婚的诉状,法院造接到案件后会在限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若......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在民事纠纷中,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胜诉后,当债务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时,债权人有权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受......


·一级医疗纠纷主次责任划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级医疗纠纷主次责任划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级医疗事故中主次责任可以划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