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

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办理房贷的过程中,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才会放款,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银行取他权的步骤,是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借款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提交上述资料后,房管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抵押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由借款人收执,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的处置权将受限,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所以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一定要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这样房产才真正归你所有。二、房产证贷款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吗?所谓房屋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那么办理房产证贷款时,必须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吗?据业内人士介绍,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另外,当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需持银行出具的注销抵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与银行代理人共同到当地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三、具体需要携带什么手续?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综上所述,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贷款人需要先行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再由银行需要取得他项权证,银行在完成上一步骤后,最后对抵押人进行放款。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能够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携带好需要出具的各个资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已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


·我国经济仲裁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经济仲裁原则: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


·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不是当庭宣判的吗
      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不是当庭宣判的吗一、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不是当庭宣判的吗?劳动仲裁庭的裁决可以当庭宣判,但大多数都是择日裁决的,无论是劳动仲裁......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婴儿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婴儿对于那些被自己亲生父母遗弃的婴儿,不管是怎样的公民,只要符合我国《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再按照规定办理了收养登记或者......


·工地摔伤新农合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租赁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必须要满足相应的经营资......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一、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有哪些常见的二手房产纠纷
      有哪些常见的二手房产纠纷(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辞退并不是必须要当场结算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