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犯与结合犯的区别有哪些?
一、集合犯
集合犯指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在刑法理论中,可分为三种:
(1)营利犯。即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同种的犯罪行为,依法律的规定仅构成一个犯罪。
(2)常业犯。即无正当职业,而以犯罪所得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准备或者已经反复实行同种类的犯罪行为。
(3)惯犯。又称惯习犯或习惯犯。即具有实施同种犯罪行为习惯的分子,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行为。
二、结合犯
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以上就是对集合犯与结合犯的概念,那么集合犯与结合犯的区别有哪些呢?
三、集合犯与结合犯的区别有哪些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强盗强奸罪,就是典型的结合犯,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集合犯还是结合犯都是罪犯,都在破坏社会的和平和安全,而根据上文的解释我们也知道了集合犯与结合犯的区别有哪些?。也让我们了解清楚了集合犯与结合犯这两个概念。解决了这一疑问,我们对这两种罪犯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对他们之间的差异有了一个了解,同时也是在时刻警视着我们,让我们不要起坏心,做坏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有风险吗?
一、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有风险吗?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房子今后涉及到拆迁,很有可能会得不到相应的赔偿款。有房产证却没有......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第二条:“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
·北京市司法鉴定投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一些诉讼活动,如果因为一些专业方面的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当然司法鉴定的话,肯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因......
·肖像使用宣传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肖像使用宣传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第一个部分就需要写清楚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并且根据广告法和民法通则,约定乙方为肖像权人,自愿按照甲方要......
·主动辞职有既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有既经济补偿金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债权债务的管辖如何确定?
我们最常见的债券债务关系就是合同的借贷,这个是最直白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关于债权债务的管辖如何确定,关于民事类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也是民诉法中很......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1、责任主体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不能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能够......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